温家宝:毁伤风景 狠罚!违法违规 严查!

    2006年12月21日,建设部在全国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交流会上,通报了河南嵩山风景区、北武当山风景名胜区等严重违背风景名胜区管理有关规定的四起案件及处理结果,并传达了温家宝总理和曾培炎副总理的重要批示。
    河南嵩山风景名胜区,开山炸石、乱搭乱建、违章建设。河南省人民政府根据建设部的要求作出了全部拆除违章建筑、取缔采石场、外迁石材加工点的决定,并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法律与行政责任。
    山西省方山县人民政府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将北武当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权、建设权、经营开发权、受益权等权利一次性整体出让给企业经营和管理,出让期限50年。温家宝总理和曾培炎副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明确指出“这是一起违反国家关于风景名胜区有关规定的案件,也是一起当前土地违法违规中‘以租代征’的典型案件,查处结果要公开见报”。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在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无极》剧组在云南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千湖山碧沽天池景区拍摄时,严重破坏风景资源。云南省建设厅和当地人民政府依据地方法规对《无极》剧组法人单位的破坏行为作出9万元罚款的决定,对负有责任的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作出了免去职务的处理。
    厦门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违规兴建高尔夫球场,该项目不符和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区名胜区总体规划》也未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建设部要求福建省建设厅责成厦门市立即停工,并进行专项调查,调查处理结果将上报国务院,并向新闻媒体公布。
    依据国务院新颁布实施的《风景名胜区条例》,上述违法行为最高罚款额度将达到100万元,而且有关责任人要受到刑事处分,这是新《条例》与《暂行条例》的一个重要差距,经济处罚提高了十倍以上,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追究处罚则更为严厉。


[稿源:《中国风景》周刊 编辑:本站]

附: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右键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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