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陵园管理局二〇〇七年依法行政见成效
(本站编辑报道)在南京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中山陵园管理局2007年的依法治理工作以推动文明景区、和谐景区建设为目标,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法制工作部门积极协调,各有关单位、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支持和参与的法制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立法、普法、执法监督和执法队伍管理等各项法制工作中取得了新的成效,为景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优良的法制环境。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中山陵园管理局党委认为,只有站在“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才能从根本上做好风景区资源保护和解决各项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今年以来,局党委进一步确定了深入普法、严格执法、强化执法督查、推进民主管理、开展法律服务、提高全员法律素质的法制工作总体思路,全面贯彻“旅游市场化、园林产业化、管理法制化”的景区建设战略方针。在制定工作计划和精神文明建设奋斗目标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规划并实行目标管理,通过责任分解、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党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法制工作部门及行政执法组织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形势,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疑点和难点问题,始终做到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综合执法基础性工作
07年中山陵园管理局依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清理执法主体和依据、健全配套制度以及开展学习培训宣传工作展开,积极组织全局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
一是继续深入清理行政权力。管理局已对现有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上网公布的基础上,将《南京市中山陵园风景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授予的行政权力,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方面进行进一步审查,并在加大培训力度的基础上强化了行政权力上网的实际操作和运用的各项程序。该局还按照阳光政务的具体要求编制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将各项行政权落实、分解到行政许可职能处室和行政执法支队。
通过上网试运行,该局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权力的底数以及行政管理的职责范围,为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运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今年以来已将文件汇编下发至各行政许可职能处室和行政执法支队,并要求严格遵照执行。
二是建立健全综合执法配套制度。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南京市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的要求,管理局狠抓实施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中山陵园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许可工作的意见》、《中山陵园管理局行政许可程序规定》、《中山陵园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通过规范和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确保行政执法组织和执法人员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符合法律规定、符合过罚相当的原则,达到行政处罚程序公开、透明。指导和督促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实施部门遵照执行并建立健全受理、审查、听取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意见、听证等实施行政许可的具体工作程序,全面运用行政许可申请书、告知书等法律文书,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依法实施。
三是认真开展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的部署,认真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通过专项法律法规的学习辅导和考核,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组织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学习贯彻活动,建立健全风景区的规划管理、资源保护和利用等各项制度,使保护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促进景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狠抓执法组织日常教育和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各执法队伍坚持每周一次的政治学习制度,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提高队员思想素质;定期开展岗位业务培训,围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南京市中山陵园风景区管理条例》逐条学习理解;利用工作例会安排问答以及案例分析,请专家讲解执法操作知识,提高队员的业务水平。
作为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换证考试试点单位,管理局在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深入学习“五·五”普法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同时对全局193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动员培训,请市政府法制办以及本单位法制工作部门领导为执法人员开设讲座,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经上机和纸质考试,193名执法队员全部通过,90分以上有121人,占参考人数的63%。队员们通过此次考试,进一步提高了法律素质,同时也提升了执法服务水平。该局还积极开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的专题宣传活动,在游客集中的景区景点、游客中心、停车场等场所,向广大职工和游客宣传包括《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基本内容,宣传严格执行景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规定、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重要意义。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依法行政的浓厚社会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
三、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科学合理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年初中山陵园管理局权力阳光管理办公室已将所有的行政权力依据、行政执法事项包括执法主体、程序、依据、标准等在该局“数字钟山”门户网站和市网上政务大厅上公示,已按照《南京市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要求,明确受理程序、内容、地点、期限等项内容。
在市“网上政务大厅”上,管理局根据法定程序和地方性法规《条例》授予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按照权力运行的程序、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项目编制的15个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已正式上网运行。局阳光办将纸质的行政执法业务流程送至市信息中心统一通过电子信息系统予以固化,实现对权力运行相关数据的统一管理,实现全程电子化运行。今年9月起,行政相对人已通过市政务大厅实现网上递交申请,实时查看程序的运行,监督程序的正常流转。机关办公信息也将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增强机关办事和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同时在该局信息中心的配合下完善了外网提交、内网办理、外网反馈机制,积极扩大网上审批、交费、办证、求助等应用项目,方便单位和市民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提高了办事效率,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
四、积极探索,创新机制,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高效便民的行政许可运行机制既是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重要任务,也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中山陵园管理局将严格实施《行政许可法》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围绕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建立了政务窗口、创新管理服务方式等重点积极开展工作。
一是规范权力阳光接件窗口建设,推进管理重心下移。为方便群众和企业单位办事,管理局相继在市政务大厅、局门户网站公布了行政权力受理方式,并开通了网上办理方式。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权力阳光接件窗口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尽可能使服务对象“进一个门、到一个窗口、找一次人、办一次手续”。
二是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该局在创新执法制度、促进公开、高效、服务行政方面采取措施。如开展网上受理申请、公开许可全过程等服务;在办理行政审批上力争提速,在确保办理质量的基础上压缩承诺办理时限,确保法定时限办结率、承诺时限办结率,提高即时办结率。据统计,承诺期限比法定期限缩短的项目约占行政审批项目总数的86%,行政许可法定时限办结率100%。
五、突出重点,完善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监察局相关会议精神,中山陵园管理局对原有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制度进行了清理,进一步明确局长、副局长、执法支队及其大(中)队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梳理、调整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实施办法、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以及行政执法督察规定,并进行了任务分解。该局还结合执法实际,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制度、文明执法标准、法律学习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举报箱管理规定、行政执法文书管理、行政执法例会、行政执法行风监督员职责等制度,从而进一步完善了对行政执法组织的监督制约机制。
六、强化综合执法,推行依法行政
随着景区环境综合整治的深入开展,中山陵园管理局强化综合执法,加大巡查力度,严格依法行政,维护景区治安稳定。景区法治建设取得实效:先后依法配合玄武区强制拆除韦陀巷、铁匠营等地区各类违法违章建筑计3000平方米;查获黑车17辆、野导70余名,驱赶黑车、野导、拉子等2400余次;收缴倒卖门票13张,收缴假门票、过期套票600余张;没收自制导游图、宣传册等非法印刷品1000余份,抓获逃票人员1970余人,1256人办理了补票手续,为管理局挽回经济损失87920余元;清理违章摊点百余处,没收各类物品500多件(其中收缴假文物11件、假古玩字画14件);协助交警查处违章124起,劝离违章停车1152余次;抓获非法捕鸟6起,没收捕鸟工具4具,抓获偷挖药材者23人;通知修补铁丝网62处;劝阻到紫霞湖游泳人员300人次、救助1起;抓获盗窃分子2名,沉重打击了黑车、“黄牛”的嚣张气焰,保障了景区旅游环境安全有序,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净化了景区环境,为景区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做了实实在在的工作。
七、下一步打算
新的一年里,中山陵园管理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在强化依法行政方面创新工作思路,更新工作方法,做好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和巩固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现行政执法组织的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深入推行决定、执行、监督三权适度分离,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适度分离。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力度。畅通机关各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沟通渠道,严格执行《中山陵园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暂行规定》,通过法规处和监察审计室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管理局对各行政执法组织法定职责履行情况、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等方面的监督。
(三)以上位法为依据,认真开展对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报批及备案工作,使管理局各项法规性文件和行政处罚决定符合上位法律法规要求。 (四)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市场监管。严格按照涉及经营活动管理的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大对景区内的各种经营活动的统一管理力度,规范特许经营和租赁承包经营行为,加强对特许经营合同和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查、监督力度,确保各类合同的正确履行,并为局属单位和改制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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